“非法讨薪”不可取!瓯海已有人被拘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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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瓯海处置一起“非法讨薪”案件,关于拦路等极端讨薪行为,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,5人处以行政罚款。   据了解,位于郭溪街道辖区经营的某鞋厂停产引发欠薪事件,该公司员工多次通过扬言跳楼、自杀等方式讨薪,甚至在2024年12月30日进行拦路,扰乱公共秩序。经街道与相关部门介入处置,通过变卖该企业设备、房东退租等举措筹得工资款,于30日下午发放,基本化解欠薪隐患。关于拦路等极端讨薪行为,经公安部门处置,对许某庄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,对蒋某辉处以行政拘留

  近日,瓯海处置一起“非法讨薪”案件,关于拦路等极端讨薪行为,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,5人处以行政罚款。

  据了解,位于郭溪街道辖区经营的某鞋厂停产引发欠薪事件,该公司员工多次通过扬言跳楼、自杀等方式讨薪,甚至在2024年12月30日进行拦路,扰乱公共秩序。经街道与相关部门介入处置,通过变卖该企业设备、房东退租等举措筹得工资款,于30日下午发放,基本化解欠薪隐患。关于拦路等极端讨薪行为,经公安部门处置,对许某庄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,对蒋某辉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,对项某红、彭某飞、王某竹、程某、郭某处以行政罚款。

  “非法讨薪”不可取,维护权益莫越界。去年以来,瓯海区人力社保局持续发力涉薪治理,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,坚决筑牢涉薪治理工作底线;防范非法讨薪活动,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,形成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,有效维护全区劳动关系领域的和谐稳定。2024年,瓯海区人社局联合瓯海区公安分局加强对“非法讨薪”的处置力度,先后予以治安行政处罚12起。

“非法讨薪”不可取!瓯海已有人被拘留

  案例显示,2024年3月,陈某某因工资纠纷,在梧田街道某仓库内故意损毁他人电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,其行为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,处以行政拘留三日;姜某某因工资纠纷,前往温州市瓯海区某饭店与店老板发生纠纷,后对店老板进行公然侮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,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三日。

“非法讨薪”不可取!瓯海已有人被拘留

  极端讨薪行为坚决不可取,政府对恶意极端讨薪行为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处置一起、打击一起,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。瓯海区人力社保局提醒,合法讨薪、理性维权,当劳动者自身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时,可通过“码”上维权在线扫码填写报送,或者即时拨打工作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,也可以就近到属地镇街寻求帮助,切忌通过堵路、拉横幅等极端行为讨要薪资,不仅威胁自身安全,还妨害公共安全、扰乱公共秩序,讨薪者可能因触犯法律法规而面临法律制裁。同时,广大用工单位更要及时履行合同要求,足额付清工人工资。若恶意欠薪,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编辑: 马慧琼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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